西安:印发深化巡察上下联动措施 推动市县巡察工作一体发展
来源:市委巡察办         时间:2021/08/2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办“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专题培训班”有关精神,近日,西安市委巡察办专门召开全市巡察办主任座谈会,对推进巡察上下联动作出安排部署,并结合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总结复盘会上各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巡察上下联动推动区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措施》的通知,明确5个方面13项工作措施,推动中央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部署要求在西安走深走实。《通知》要求:

努力增强巡察办履职能力。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文件资料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学习,深入领会新时代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对巡察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切实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能职责,当好党委和领导小组的参谋助手,提出行之有效的意见建议,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着力提升巡察干部抽调质量。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改进巡察干部抽调工作,建立巡察干部抽调工作机制。建好用好巡察人才库,对现有巡察人才库进行一次清理,完善优化巡察组长库、联络员库、巡察干部库,切实解决巡察干部抽调难、质量不高的问题。

大力加强巡察干部教育培训。每轮现场巡察结束后,及时召开总结复盘会,各巡察组全面总结工作,分享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组办进一步改进工作,增强工作合力,推动巡察高质量发展。定期开展区县巡察业务“片区”交流、组织区县巡察干部参加省市“以干代训”、建立区县巡察工作师资人才库,切实提高巡察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办切实担负巡察整改“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职能,善始善终地做好本届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深化细化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等协作配合机制,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操作指引,绘制整改工作全过程、全要素“路线图”,明确所有参与单位、具体工作环节、不同时间节点的工作内容、标准要求和工作责任。探索建立巡察整改工作质效评估机制,对每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成效评估,防止重巡察轻整改和虎头蛇尾等问题,推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统筹谋划新一届党委巡察工作。巡察办会同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对党委管理的党组织数量进行一次全面核算,形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安排,做到应巡尽巡。将镇街基层单位、村(社区)等党组织纳入区县巡察整体规划。提前谋划市区县党委换届后的市区县巡察上下联动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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