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城区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20/04/2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月31日至3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5月28日,区委巡察组向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针对反馈问题,局党组先后组织召开4次党组专题会,班子成员认真从主观上找原因,从履行主体责任上找差距。其中:第一次党组专题会用5个小时进行集体学习,并对反馈问题逐一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商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之后,局党组又召开“六个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门以“剖析反馈意见、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为主题,对照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专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研究整改落实方案,部署推进整改工作。按照“1+N整改方案”和“1+N整改报告”要求,对巡察组反馈的4方面11类20项问题和3条意见建议提出了61条整改落实措施,形成了“1+N整改方案”和“1+N整改报告”各5个。巡察反馈所有问题整改均由局党组书记担任主体责任领导,并由局党组书记具体承担10项整改措施落实,其他问题整改也都确定了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逐条逐项抓落实,确保整改事项个个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认真督促检查,深化整改效果。局党组对照整改方案梳理细化目标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加强实时督导,逐一落实、逐项销号,坚持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巡察整改中,注重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累计在党建、财务等方面制定完善了12项工作制度,确保工作不走形式,力求整改标本兼治。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弱化”问题

1)关于抓根本谋长远不足问题

一是完善了《新城区降控越级访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加强对群众初访的分析研判、跟进办理和防控化解,越级访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通过加强对基层社情民意分析预判工作进行细化规范,“信访上行”趋势得到缓解,大量矛盾纠纷隐患吸附化解在基层;三是深化完善了网上信访“五问”(问责任落实情况、问分析研判情况、问政策依据情况、问措施落实情况、问群众反馈情况。)机制,从夯实信访基础业务入手,通过全面规范我区信访系统线上、线下办理工作,网上信访“四率”指标进一步提升,主渠道作用逐渐显现。

2)关于担当精神和创新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坚持重点信访案件和重大矛盾隐患定期研判制度,主动靠前工作,通过定期研判,跟进指导责任单位,2019年化解3个群体、18件重点信访案件;二是组织基层持续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活动,对12件重点信访案件,已化解7件,化解率58.33%;三是围绕让群众“最多访一次”,从提升网信办理效果入手,围绕“五问”,探索制定了“最多访一次”工作机制,促进网上信访逐渐成为群众信访的主渠道。

3)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明,记录混淆问题

一是局党组书记于2019年8月27日对办公室负责党建工作的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规范了局机关党建及行政会议记录;二是局党组7月28日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了《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每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安排党务工作;三是局党组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为持续加强党建工作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

2、理论学习不严不实问题

1)关于中心组学习缺失党组对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局党组通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研究制定了《局党组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集体学习研讨每月一次,个人自学内容自行安排,年度内班子成员形成了4篇专题调研报告及20篇学习心得;二是制定了《新城区信访局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局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

2)关于对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抓得不紧问题

一是局党组书记于8月27日对办公室负责党建工作的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定期检查,及时发现、纠正相关问题;二是建立定期学习制度,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党建知识或信访业务学习;三是建立了《新城区信访局党务工作督导制度》,由局党组成员依据分工督导分管科室负责人学习情况,由各科室负责人督导本科室干部,确保学习效果;四是制定了《新城区信访局2019年党员干部学习计划》,明确每季度由一名局党组成员上党课,截至目前各班子成员已讲党课5次;五是制定了《新城区信访局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每年组织1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管理。

3、“三重一大”决策执行不到位问题

关于重大财务支出未经党组会议研究问题

完善了《新城区信访局党组议事规则》,细化了疑难信访事项专项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规则和工作流程,从制度层面确保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民主生活会未按要求召开问题

针对此问题的整改,一是专门召开局党组会对肃清魏民洲流毒内容进行再学习、再补课,并按要求开展了胡志强、陈肖坪等人警示片及和红星、田党生等西安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资料的学习,开展廉洁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期间共召开了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2、“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此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新城区信访局党支部2019年“三会一课”计划》,并安排专人负责,分类建立会议记录本;二是按要求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并把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及支部班子建设、党员管理教育及发展等作为抓落实的重要内容。

3、党员教育管理不严的问题

1)关于党员教育形式单一党员教育‘欠账过多’现象”问题

一是制定了《区信访局党支部2019年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每月的主题,2019年累计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12次;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动作,积极创新自选动作,主题教育活动推进顺利有效;三是建立了《新城区信访局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由局党支部委员对因工作冲突而缺席党课教育的党员进行集中补课。

2)关于工作安排存在应付现象问题

一是由局党组书记对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分析原因、制定措施;二是制定了《新城区信访局党支部2019年下半年“三会一课”活动计划》,严格按计划付诸实施;三是按照《新城区信访局党务工作督导制度》,由班子成员对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情况不定期检查督促,确保计划安排与学习记录保持一致。

(三)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实,文件材料抄袭雷同问题

针对此问题的整改,一是局党组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将此问题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并要求班子成员制定出个人整改措施;二是制定了《2019年新城区信访局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个人及班子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报告,须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同时由分管领导对办公室工作加强指导,对文件材料的起草、报送等进行了规范。

2、关于考勤不严,存在漏洞的问题

关于考勤不严,存在漏洞,党组未制定长期‘驻省’人员相关管理制度,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问题

一是召开局党组会就个别干部思想懈怠问题专门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二是制定了《新城区信访局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对“长期借调干部管理工作”进行明确和规范;三是班子成员落实每月与分管领域干部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切实加强对思想懈怠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关于记账不严肃,使用会计科目不规范,报销发票审核不严格,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局党组书记对负责财务工作的干部进行了严肃的提醒谈话;二是局党组专门制定完善了《新城区信访局后勤管理制度》,尤其对财务管理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细化;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情员物资申领工作的通知》,并请财政局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指导局办公室对民情员专项资金使用进行了规范和细化;四是联系财务专业人士,结合具体问题,对负责财务的干部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2、关于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问题

针对此问题的整改,一是对接区财政局,向财政局主动学习并了解政府集中采购的详细规定和操作规范;二是在制定完善《新城区信访局后勤管理制度》中财务管理方面专门进行了明确和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3、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1)关于购货方合同与实际开具的发票不一致问题

一是经与供货方联系了解,供货方专门出具了书面情况说明。主要原因系供货商家受经营范围所限,部分产品只能开大类,故委托实际生产厂家出具了明细发票。二是此问题已请财政局对我局负责财务的干部进行了业务指导和规范,局党组书记亦对分管领导和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和严肃批评。

2)关于违反规定缴纳话费问题

该问题系2016年至2017年5月期间,国家还未取消手机国内漫游费,局党组派驻信访干部在京参与劝返工作时,根据干部在京时间长短,给干部缴纳了100-200元不等的话费。此问题当年已对分管领导和具体干部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当时缴纳话费的清缴工作已完成, 清退4200

3)关于违反规定在行政经费中报销在北京购买食品问题

该问题系2016年9月G20峰会期间和12月在京开展劝工作时,由于工作人员不能按点用餐,事情处理完返回酒店经常在零点以后,当时专门为每个房间配备了一些糕点、零食。此问题虽然合情,但不合规,局党组在制定完善《新城区信访局后勤管理制度》中对费用报销方面已做了细化和明确,坚决杜绝类似事情不再发生。

为了加强管理,规范财务,局党组书记对局财务工作原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干部进行了严肃提醒谈话,同时局党组从工作需要出发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加强了工作力量。

(五)区委巡察组三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1、履职尽责,夯实党的领导地位落实情况

一是依据党章党规,结合区信访局实际,局党组在履职尽责方面,研究制定了《新城区信访局2019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新城区信访局党组议事规则》、《新城区信访局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对标反馈意见,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二是深化完善了网上信访“五问”机制,从夯实信访基础业务入手,通过规范全区信访系统线上、线下办理工作,网上信访“四率”指标进一步提升,网上信访主渠道作用逐渐显现;三是围绕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制定了方案,并加以实施。

2、重视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议落实情况。

一是依据党章党规,局党组围绕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制定了《新城区信访局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新城区信访局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新城区信访局党务工作督导制度》、《新城区信访局党支部2019年下半年“三会一课”活动计划安排》等,对标反馈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局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为落实好党建工作理清了思路、明晰了重点;二是严格按照整改措施、制度计划安排,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各委员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党建各项责任落地生效。

3、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守财经纪律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区信访局财务工作现状实际,调整了局班子成员分工;二是研究制定了《新城区信访局后勤管理制度》,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系统规范了财务预算执行、公费报销、重大支出研究、政府集中采购、民情员物资发放、会计记账等财务管理事项,对标反馈意见,对应查补短板;三是局分管领导不定期对财务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同时建立了定期汇报制度,每季度向局党组汇报财务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有效防范各类财务问题的发生。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既是对我局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更是对我局今后发展的精准指导,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

(一)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和“收场”心理,对集中整改期间整改到位的问题,将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问题,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限要求积极推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高度重视整改成果总结应用,积极将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制度措施,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

(二)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局,确保机关党的建设有新提升。坚决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准则》、《条例》,常态抓好相关制度规定的落实执行,推动局机关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不断取得进步。进一步树牢“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坚决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真正使机关党的建设、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展现信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持续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全区信访工作创新发展。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落实落地。着力抓好“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两项重点工作,切实补齐全区信访工作短板,更好地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取得的实效,展示巡察整改成果。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推动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责任,通过凝心聚力抓信访,推动全区形成良好的信访秩序,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用心用力。

(四)持续推进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敢于担当、忠诚履职的信访干部队伍。进一步规范加强党内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教育全局党员干部真正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信访事项当家事,敢于担当、勇于任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善做群众工作的信访干部队伍,更好地肩负起为区委区政府分忧、为民众解难的神圣职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7445066;邮政信箱: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26号;电子邮箱:1139850717@qq.com。

 

 

新城区信访局党组(代章)

2020年2月28日

 

流量统计: 1308932

版权所有:中共西安市新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安市新城区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号130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