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严把“四道关口”
全力提升巡察整改综合质效
今年以来,新城区聚焦聚力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严把方案审核、共性整改、评估验收和长效机制“四道关口”,推动巡察整改从“纸上销号”向“实处见效”转变。本届区委以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98.8%。
一是严把“方案审核”关,确保有的放矢。严格实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方案报批审核制度,构建“巡察办统筹+巡察组复核+纪委监委监督+组织部考核”四方联审、签字背书机制,重点审核“体例规范、问题漏项、责任落地和长效建设”四个方面内容,对深挖问题不足、措施笼统宽泛、责任不够具体等问题,点对点反馈指出,督促4家单位全面修改完善。比如,区文旅体育局针对“执法缺乏担当意识”问题,制定“建立健全执法巡查制度,增加执法巡查频次”等宏观措施,“四方联审”及时指出,督促提出“开展针对性查处行动,倒逼各机构场所合规经营;组织执法业务培训,提高干部执法能力;建立案卷评查机制,确保查处合法合规”等具体措施,确保整改有抓手、见实效。
二是严把“共性整改”关,拓展治理深度。建立巡察工作“组办会商”机制,深入梳理、研判确定每一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整改落实建议,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严格整改,同步指导相关单位深入开展共性问题治理,充分发挥党内巡察的纠偏促治作用。今年以来,开展全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项治理,指导各党(工)委全面摸排梳理各基层党组织,对超过50名党员的支部进行合理优化调整。
三是严把“评估验收”关,推动真抓实改。建立巡察整改中期督导和整改成效评估验收制度,区委巡察办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加强协同联动,采取“集中会审+现场核验”方式开展整改成效评估,累计完成38个单位党组织整改验收,提出进一步整改的意见141条,对整改不主动、不彻底的3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约谈提醒,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导向,推动以督促干、以评促优。
四是严把“长效机制”关,深化标本兼治。对十四届以来区委巡察工作全面复盘,深入总结整改经验教训,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流程指引》,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节点、责任主体、验收标准和注意事项等,每一轮巡察反馈会后及时发放,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供详尽管用的“操作手册”,有效避免整改落实工作跑偏走样。